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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化工高级技工学校 助学政策 国家免学费:农村户口(含县镇户口)的学生,三年免学费。 国家助学金:农村户口(含县镇户口)的学生,按年级学生总数的15%评选; “建档立卡”贫困户和省内17个贫困县的学生按国家资助政策确保享受国家助学金;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000元,资助两年共计4000元。经济困难的城市户籍学生,按在校生城市户籍总人数10%的比例确定免费名额(报名时全额缴清费用,经评定为免费生再退回所缴学费)。 ( 1 )符合国家免学费政策的学生,报名时第一年缴纳杂费1550元/人(住宿费400元、书费350 元,床上用品,空调使用费三年共计200元,生活用品三年共计500元,保险100元),第二年缴纳杂费750元/人(住宿费400元、书费350元),第三年根据学生在校情况收取住宿费和书本费。 (2)不符合国家免学费政策的学生,第一年缴纳学杂费3550元/人(学费1100元、 实训费900元、住宿费400元、书费350元、,空调使用费三年共计200元,生活用品三年共计500元,保险100元),第二年缴纳学杂费2750元/人(学费1100元、实训费900元、住宿费400元、书费350元),第三年根据学生在校情况收取住宿费和书本费。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,扶助贫困学子顺利完成学业,我校设立奖学金有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(6000元)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