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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化学工业学校 助学政策 1.国家免学费:农村户口(含县镇户口)的学生,三年免学费。 2.国家助学金:农村户口(含县镇户口)的学生,按年级学生总数的15%评选; “建档立卡”贫困户和省内17个贫困县(莲花县、赣县、上犹县、安远县、宁都县、于都县、兴国县、会昌县、寻乌县、石城县、瑞金市、南康市、遂川县、万安县、永新县、井冈山市、乐安县)的学生按国家资助政策确保享受国家助学金;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000元,资助两年共计4000元。经济困难的城市户籍学生,按在校生城市户籍总人数10%的比例确定免费名额(报名时全额缴清费用,经评定为免费生再退回所缴学费)。 3.根据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,在校品学兼优,表现突出的学生可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,每年6000元.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