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西建筑工业学校 助学政策
1.国家免学费:农村户口(含县镇户口)的学生,三年免学费。
2.国家助学金:农村户口(含县镇户口)的学生,按年级学生总数的15%评选; “建档立卡”贫困户(低保家庭、残疾人家庭等建档立卡)和省内17个贫困县(莲花县、赣县、上犹县、安远县、宁都县、于都县、兴国县、会昌县、寻乌县、石城县、瑞金市、南康市、遂川县、万安县、永新县、井冈山市、乐安县)的学生按国家资助政策确保享受国家助学金;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000元,资助两年共计4000元。
3.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,扶助贫困学子顺利完成学业,我校设立奖学金有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(6000元)。